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择优决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参考原任职务及职级任职。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和选调机关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530-2210075、0530-2213801。 附件1:2022年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x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