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2月15日讯: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临床技能水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基层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1名,其中属地化医学生7名,属地化岗位招聘人员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条件和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人员为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等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ps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招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83.230.93.132:8081/)进行报名(报名开始后该网址才开通),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2月25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至12月25日18:00之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