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3月0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0年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本科生; (3)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3)的全日制本科生; (4)国家重点学科(附件4)的全日制本科生; (5)儿科、精神卫生、影像、麻醉、病理招聘岗位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阶段工作实绩突出),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等,详见《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双一流”建设高校自主设立的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教育部专业目录和新旧专业对照情况请到教育部网站或“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下载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中查看。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由招聘单位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仅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3月4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3月4日。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5、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相关工作将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栏目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2日17:00止。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7)。表中照片处需粘贴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电子照片(纯色背景)。 (2)《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自荐表》(附件8)。表中照片处需粘贴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电子照片(纯色背景)。 (3)经本人亲笔签名的《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9)。 (4)身份证(正反面)。 (5)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6)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7)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要写出情况说明。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8)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报到证(国(境)外毕业生除外)。无法提交报到证正本的考生,可提交本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全日制毕业生因毕业时直接考取本校高一层次学历而不发放本学历层次报到证的,可提供高一层次学历报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