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级机关2022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市级机关2022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公开遴选公务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 1.报名范围 我市或中央、本省驻安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且在编在职的人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者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在任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公务员 1.报名范围 全市县(区、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省垂直管理系统、中央机关驻安直属系统的公务员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连续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县(市、区)镇(办)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的,可参加公开遴选。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录用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公开遴选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查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4.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二、公开选调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报考公开选调职位人员在相应选调机关报名。 报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初审,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审定。为指导考生合理报考,9月26日--27日14:30在报名现场公布各职位报考比例区间。 3.提交报名资料 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县(市、区)组织、人社等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核盖章的《安康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根据职位需要提供);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 (4)县(市、区)组织、人社等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招录(招聘)文件、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需要提供)。 (7)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8)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印发的任职文件(报考公开选调职位提供)。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本次公开选调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