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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安康市市级机关选调遴选公务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22-09-26 11:05 |浏览量:84|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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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委组织部、选调机关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本公告要求和报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选调机关于9月29日前将考生报考资料(含电子版)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各选调、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遴选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市委组织部通知取消职位报考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并修改《报名表》。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5.印制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市委组织部印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选调机关负责发放。

(二)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设一科,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为突出实绩导向,对报考公开遴选职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实行公共科目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19-2021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符合笔试加分的人员,在报名时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安康市市级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加分申请》(附件3)、年度考核结果文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任免部门印章),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市委组织部审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4.查询成绩。2022年10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发布公告网站查看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公开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组织实施。按遴选计划数5倍的比例,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5倍的,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全部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有关安排由公开遴选单位通知有关考生。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

(四)面试

按公开选调公开遴选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计算)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3日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业务水平测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业务水平测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

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1”。若进入考察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差额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各选调遴选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缺额递补。

选调、遴选部门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以及考生经历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遴选人员。

3.体检

体检由选调、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选调、遴选部门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在发布公告网站对公开选调、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拟任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程序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对拟遴选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市委组织部向遴选单位印发公开遴选结果通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对拟遴选人员设置试用期的,试用期内,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市委组织部向遴选单位印发公开遴选结果通知,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

2.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选调遴选部门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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