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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1 11:18 |浏览量:125|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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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人事考试网2022年10月0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㈥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2)。

  ㈧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㈨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㈩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扬中市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2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勿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同)。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10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10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月30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月31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11月1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0月28日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1-88323215。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1月 2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扬中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缴费和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扬中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扬中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8323215。

  ㈡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扬中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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