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人事考试网2022年09月30日讯: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以及《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拟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详见《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二)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 (六)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七)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医疗保障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次人才引进组织实施工作。 (二)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上午9:00-10月21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3.资格初审: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与资格复审 考查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本次人才引进考查不设置开考比例。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医保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