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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菏泽市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22-10-08 20:06 |浏览量:88|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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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确定,以公告形式在“灯塔一菏泽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hezedj.gov.cn/)、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zrsj.heze.gov.cn/))上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行程码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灯塔一菏泽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hezedj.gov.cn/)、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zrsj.heze.gov.cn/))发布公开选聘面试公告。

  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选聘的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计划等于或多于参加面试人员人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高于本场平均分。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聘部门(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4.面试组织。管理岗位选聘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选聘面试一般由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需要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选聘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选聘部门(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范围。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应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人事)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选聘部门(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选聘部门(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选聘程序。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部门(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单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部门(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凡选聘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其中涉及提拔重用的,在确定拟任职人员前,应当会同原工作单位按照干部选拔有关规定履行推荐、考察等程序。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分别在“灯塔一菏泽党建”网络平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拟聘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选聘部门(单位)要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报名推荐表》、干部考察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相关手续办理应于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的人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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