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聘部门(单位)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聘用。选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办理调动手续后,可按报考职位直接聘用。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选聘监督电话:0530-5310450、531038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10309 附件1.2022年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2022年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docx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