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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第一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1 00:36 |浏览量:196|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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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人事考试网2022年09月30日讯: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始建于1927年,是一所拥有九十五年辉煌办学历史的巴蜀名校,是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曾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集体、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共青团改革示范点等殊荣,多次入选“中国百强中学”。因工作需要,公开引进2022、2023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南充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人才引进范围,其它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流程

  (一)报名

  1.时间:自《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3年第一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9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2023年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第一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https://jinshuju.net/f/EYBSDw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顺庆校区综合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97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自荐书和《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出具学校(学院)开具的证明,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以及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6)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当日须提供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5:1的比例确定讲课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讲课环节。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且未超过5:1的,直接进行讲课。

  3.考核招聘比例低于3:1,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成绩计算

  1.按讲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讲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讲课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讲课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讲课)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讲课)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由单位通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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